入住四年仍拿不到房产证
■新快报记者 麦翠如 文/图
一边是入住4年仍未拿到房产证的20多位老业主抗议,一边是迟迟收不到房的10多位新业主声讨。日前,丽港城数十名业主代表聚集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综合信访维稳中心,就“延迟”交楼、拿不到房产证等问题与开发商“讨说法”。经多方协调,开发商最终承诺,将于2010年7月30日前交楼,并按照售房合同规定履行相关违约责任。
事件
开发商三次延迟交楼时间
据了解,丽港城8至14栋的交楼时间,原定是2009年5月30日,因配套设施不完善,开发商三次延迟交楼时间后,向业主书面承诺于2010年1月31日交楼。然而,2010年1月中旬,由于“楼房的供电供水、管道煤气、消防设施、电梯等附属工程项目未动工”等原因,开发商再次失信,向业主承诺2010年5月30日交楼。“眼看就要到第五次约定交楼的时间了,可电梯还没安装好,电线也没拉。”今年5月以来,多名业主反复到丽港城凯德公馆关注工程的进度,但看到的情景始终让他们放心不下。于是,20多名业主自发来到火炬开发区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讨说法。
约150户业主将获合法赔偿
5月18日,在火炬区综合信访维稳中心、公安、建委等相关部门的协调下,开发商工程部经理佘克清表示,工程延误是由于资金周转不灵,对于业主代表提出的后期开发项目为何比凯德公馆进展更快的质疑,佘克清表示,目前公司资金短缺,为了解决资金问题,他们后期开发的项目都是通过“以房代款”的方式与建筑方进行合作,因此,整个施工的进展相对比凯德公馆快一些。
经协商,双方约定,开发商在2010年7月30日前向凯德公馆的业主交楼,并在7月30日前一次性赔付业主从合同约定交楼至2010年7月30日前的所有违约金。如果在7月30日前不能交楼,违约金每日则按房款总额的万分之一点五赔付,赔付日期从2010年8月1日至9月30日;如2010年9月30日不能交楼,违约金每日则按房款总额的万分之二,赔付日期从2010年10月1日至收楼最终日期。据了解,丽港城凯德公馆延迟交楼的业主约有150户,若按照售房合同规定履行相关违约责任,丽港城开发公司在今年5月30日前将100多万元赔款付给凯德公馆的业主。
走访
项目建设“抢”赶进度
在火炬区综合信访维稳中心的调解室内,开发商与丽港城丽景台的业主就房产证办理的问题,进行了激烈的交锋,最后却毫无结果。开发商代表李峻表示,目前相关的证件已经在办理中,70至90个工作日应该可以办下来。
随后,记者来到了丽港城凯德公馆的施工现场看到,有不少的工人正在忙里忙外,加紧工程的施工进度。据记者了解,目前有不少单位的阳台仍然没有安装护栏,部分的窗户也没有安装玻璃窗,小区的出入道路仍然没有完全修好车辆无法通行。而室内的水电、电梯等一些日常生活必备条件也没有正式安装。一位正在安装电线的工人告诉记者,室内通水、通电将在五月底或六月初即可完成。
项目验收屡不合格
“我们的房产证都拖6年了,再这样拖下去,我们的精神都会崩溃了。另外,听闻开发商要将篮球场等地块出售还债,这样拖下去恐怕开发商会一走了之。”在火炬区综合信访维稳中心,记者听到几个丽景台的业主在悄悄地说。丽港城丽景台的业主钟伯表示,自己入住丽景台至今已经有6年了,可他的房产证至今仍然被一拖再拖。据介绍,开发商的时间拖延很有戏剧性,起初是开发商与承建商发生经济纠纷,打官司索要建筑资料就花了2年多,待拿到资料到规划局验收时,又发现开发商自行在首层建了配电站,与规划不符,于是重新听证、修改规划图纸又花了大半年。再次验收,发现车库中车位的长度不合格,还得整改。对此,不少业主表示,这几年来,为了此事都不知引起了多少家庭矛盾。开发商接二连三的建设问题,让不少业主失望万分了。
小区治安管理极差
家住在丽景台的业主刘女士告诉记者,自己是在2004年搬进丽景台的,刚搬进去不到一个月,家里遭盗窃,被偷走了6万元现金。由于治安管理差,房产证又迟迟没有拿到手,不少业主都拒交物业管理费。记者在丽港城走了一圈,发现该项小区的门卫形同虚设,小区内外的人员都能自出出入,无人管理。在记者离开之际,物业管理办理室的门口站满了警员,据闻发生了物管打人事件。中山某房地产公司的负责人植先生向记者透露,在三个月前,丽港城开发商曾对外发放风声,表示将楼盘后面未开发的土地卖掉。
维权警示
维权过激业主会得不偿失
购买新房本来是一件高兴的事,可是有不少业主却高兴不起来,因为他们辛苦赚钱买了房子,还没来得及喘口气,就踏上了漫漫维权路。为了维护自身的权益,广大的业主都与开发商据理力争到底,可财大气粗的开发商却偏偏跟你玩太极。无奈之下,不少业主采取了过激行为。
“我们也不想把事情闹大,但实在没有办法,曾多次与开发商交涉无果,投诉无门,根本不知道采取什么渠道来追讨自己的合法权益?”据记者走访了解,近几年,在中山因小区停车等问题造成业主权益受损的事时有发生,造成不少业主选择“抱团”示威、堵路等“极端方式”维权。对此,有法律人士表示,作为小区业主,应理性看待侵权与维权行为,并可通过业主代表大会或业委会来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如因维权行为过激而受到法律制裁就得不偿失了。
维权技巧
巧妙维权三步走
如今,在商业利益的驱动下,各式各样的维权如同水花溅般四处可见,然而最常见、也是涉及法律问题最多的仍属业主维权。中山中原地产高级区域拓展总监植建军表示,近年来,楼价在不断增长,建筑速度在加快,商业要求获利的期望越来越高,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矛盾。
那么,当业主们在利益受损时又该如何维护呢?中山市香山律师事务所刘慷表示,最好采取先谈判,后施压,最后再诉讼的方法。据介绍,首先当事人、发展商、管理公司等,应能坐下来协商、谈判解决;其次,如果双方谈判无果,可以采取适当的方式对发展商、管理公司等施压;最后,如果双方还是无法达成一致协议,则只能走法律渠道,进行诉讼。打官司一般需时长,费用高,不鼓励一开始就立即采用;但业主如果实在没办法要诉讼,则要注意掌握证据,例如发展商承诺的证据,具有法律效力的楼盘宣传广告等。
延伸新闻
中山过半小区未成立业委会
随着小区逐渐增多以及物业公司管理水平良莠不齐,业主和物业之间矛盾日益凸显。作为沟通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的桥梁,业主委员会本应在居民小区中扮演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然而,在中山大多小区业委员会却依然“一片空白”。
据中山市房地产协会统计,目前中山的小区共有400多个,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只有130多个。由此可见,当前中山仍有近三分之二的小区未成立业委会。对此,业内人士黄先生认为,成立业主委员会看似门槛不高,实际操作却并非简单,而造成当前业主委员会“尴尬”原因主要有,当前中山很多新小区的业主入住率较低,未能达到相关法规的申请要求;一些难以管理的旧小区,大多数业主早已习以为常,感觉没必要成立业主委员会;而一些正在完善中的小区,业主却因缺少积极性而无人牵头发动,此外,目前有不少业主牵头维权一般都是“公益”性质的,若处理不好反而费力不讨好,以致小区业主委员会在成立的过程中遭遇到重重阻碍。他认为,业主委员会的运作可考虑有偿制,从而有利于调动业主参与筹建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