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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最低工资适用范围调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1日02:53  华商网-华商报

  我省最低工资标准将于7月1日起调整。昨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座谈会,通报有关情况

  15区(县)工资类区调整

  此次最低工资调整中,共有15个区县工资区域类别发生变化,下一步将逐步缩减四类工资区域使用范围。

  由原二类区调整到一类区:杨凌示范区,榆林市神木县、府谷县;

  由原三类区调整到二类区:西安市长安区、临潼区,宝鸡市陈仓区、凤县,榆林市榆阳区;

  由原四类区调整到二类区:西安市高陵县

  由原四类区调整到三类区:西安市周至县,安康市旬阳县,铜川市印台区、耀州区,汉中市西乡县,商洛市商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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