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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腐败案四大特点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1日03:44  汉网-长江日报

  据新华社电20起典型案件暴露出当前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的四个特点。

  第一,发案环节广泛。每一个环节都可能发生违法违纪案件,其中在土地出让、规划管理、招标投标这三个环节违法违纪案件比较集中。

  第二,涉案主体多样。既有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牟取私利,也有相关主管部门、监管部门负责人、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社会中介机构的有关人员。其中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的情况比较突出。另外,评标专家利用特殊身份在评标过程当中收受贿赂的问题也值得关注。

  第三,作案手段比较隐蔽。有的是直接收受财物,有的是以补偿费、咨询费的名义收受财物,有的是本人收受,还有的是让配偶、情妇等特定关系人代为收受,有的是在位的时候为当事人谋取利益,退休以后再收受贿赂。有的收受的是现金、财物,还有的是收干股、红利、房屋和车库等其他形式的钱财。

  第四,工程建设领域的违法违纪案件一般涉及的金额都比较大。这次公布的20起案件,数额最少的58万元,最大的2200多万元,平均每个案件550多万元,比其他党政领导干部贪污受贿案件金额要大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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