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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官员郭京毅一审获死缓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1日03:44  汉网-长江日报

  

商务部官员郭京毅一审获死缓

  郭京毅,1986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后进入外经贸部(现商务部)条法司工作,历任副处长、处长、副司长。

  2008年8月13日,44岁的郭京毅被宣布“双规”。

  据新华社电记者昨日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法院日前对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原副司长、正局级巡视员郭京毅涉嫌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郭京毅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接受托请为多家公司卖命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1998年至2007年间,郭京毅利用其担任外经贸部条约法律司投资法律处处长、外经贸部及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副司长以及商务部反垄断调查办公室副主任等职务便利,通过在公司上市审批、股权变更报批、外资并购项目审批、改制项目审批、典当公司设立报批以及反垄断调查等过程中,接受请托,为多家公司提供帮助,以及为律师介绍项目或为律师代理项目在外经贸部、商务部审批过程中提供帮助等方式,先后以明显低价购房获利、收受银行卡、接受他人为其支付购房购车款、为亲属减免学费等方式收受共计334万余元。

  与外汇局工商总局官员共犯窝案

  此外,郭京毅利用上述职务便利,接受请托,分别伙同时任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司长许满刚及国家工商总局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局注册指导处原处长刘伟(均另案处理),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对某公司违规使用外汇问题进行检查事项上和在北京某公司设立外资公司报送外经贸部审批事项上,为两公司提供帮助,分别收受387万余元;以明显低价购买别墅一套,获利123万余元。

  被控四宗罪为国美并购铺路

  指控一:受贿为国美电器公司并购铺路。2004年至2007年间,郭京毅为国美电器公司在股权变更、反垄断审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分两次给予的人民币110万元。

  指控二:帮忙设立外资公司半价买别墅。属于首创集团的一家公司欲设立外资公司,时任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条法司副司长的郭京毅受托促成此事。郭京毅从首创集团下属的北京首创阳光房地产公司半价购买别墅,获利123万余元。

  指控三:共同受贿387万助某公司逃避检查。郭京毅与许满刚收受巨额贿赂人民币387万余元,其中包括人民币160万、美元25万、港币22万。

  指控四:受贿78万给律所介绍业务。关系人张玉栋多年来以出钱给郭京毅买房、买车为名,分3次行贿郭京毅7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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