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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奈的自治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1日03:45  汉网-长江日报

  新闻:北京海淀旗胜家园北门距城铁霍营站不到200米,但因没有南侧通道,居民要乘地铁只能乘公交车绕行40分钟或选择穿铁轨爬一段60度的护坡近道。从2009年10月起,小区居民多次向相关部门申请,但均无结果。今年4月,小区业主自筹资金修路,四邻从捐款到出劳力,不到一个月便修竣。(5月20日《新京报》)

  单纯来看,这是一次漂亮的小区居民自治行为,大家齐心协力地解决了出行不方便且不安全的问题。中国社科院的于建嵘教授对此有积极评价:这是一起典型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案例,在政府部门不作为的条件下,居民完全有可能通过自行组织协商合作解决涉及公共利益的问题。由此看来,我们应当信任居民自治的意愿和能力。

  不错,在当今社会,我们提倡社区居民自治,不要事事都去找政府,甚至呼吁国家给予更多自治权力,政府对社会生活不要干预过多。但是,我们看到,小区居民自己修路是无奈之下的自力更生,这并不是小区的内部道路,而是连接地铁站的公共交通,显然属于政府的责任。政府靠不住,只得靠自己。实际上,小区居民一直担忧他们修的路会被当作违法建设拆掉。

  我们提倡社区居民自治,并不等于政府把应尽的职责当作包袱甩掉,卸下担子,尤其不能根据事情对于政府部门有没有好处来取舍,有好处争着做,没有好处,则当甩手掌柜。有些事情并不起眼,但属于政府的责任,政府同样要把它做好。文/李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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