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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社区居委会可成立物业服务企业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1日03:58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陈丽娟

  本报讯 泉州市将整合社区资源,把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有条件的社区居委会可成立物业服务企业,发展专业化的物业管理。昨日上午召开的泉州市和谐社区建设工作会提出上述办法,以解决有的社区没有业主委员会,业主利益受侵害或物业管理单位收不到费等难题。

  泉州市委书记徐钢在会上表示,今后的和谐社区建设要突出便民利民。将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列为今后基础设施建设的一大任务,纳入每年的为民办实事项目;社区的公共服务和社区办公用房一定要配备到位;新建住宅小区入住率未满30%的,先由相邻的社区居委会代管,并着手筹备新的社区居委会,待入住率超过30%后,立即成立新的社区居委会来接管。

  徐钢说,去年泉州的汽车保有量突破10万辆,但现有的停车位不足5万,小区停车难问题突出。在今后的社区建设中,社区要在便民停车方面多下工夫。错时上下班,对学生的接送上学、就餐不便问题,有条件的社区可考虑提供这方面的家政服务。

  据介绍,泉州市还将创建特色示范社区。目前中心市区除了丰泽新村、圣湖小区社区居民突破1500户外,社区普遍偏小,泉州将适时推进社区行政调整,提高社区规模至少达到1500~2000户,争取大部分社区配备多功能活动室、社区警务室等。建设“较大社区”试点先在鲤城、丰泽展开,而后全市逐步推开。

  会议还要求,今年底,泉州市社区志愿者人数应达到社区户籍人口总数的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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