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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人员来华今后更加便利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1日04:15  深圳商报

  【本报北京5月20日电】(深圳报业集团驻京记者 杨 峥)记者20日从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获悉,从今年6月1日起,对需在华停留6个月以上、符合规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外籍人员,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可以签发相应有效期限的居留许可,以便利他们出入中国。

  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负责人介绍,近年来,中国公民的外籍近亲属来华探亲、投靠、赡养中国境内直系亲属,以及外籍华人、华侨将外籍子女寄养在中国境内等情况日渐增多。按照现行规定,上述人员中的大部分可以申请一次、二次或多次探亲类签证,有效期最长不超过1年,到期前可以申请延期。考虑到他们在华停留的实际需求,公安部出台便利措施,其中符合条件的人员可获得“探亲”“投靠”“置房”“赡养”“寄养”5类居留许可,在有效期内出入中国不受次数限制。

  据介绍,此次扩大外籍人员居留许可签发的对象主要包括以下五大类:中国公民和具有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外国人的外籍配偶、外籍父母及未满18周岁外籍子女;年满60周岁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的外国人及其外籍配偶;年满60周岁在中国内地购置房产的外籍华人及其外籍配偶和未满18周岁外籍子女;来中国照顾年满60周岁、在国内无子女的中国籍父母且已满18周岁的外籍华人;外籍华人、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内地寄养的未满18周岁的外籍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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