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魏柳菁
通讯员 陈国艺
本报讯 做服装经销生意的老板,将手上一张200万元的假汇票,经人介绍作价190万元出手,再用来还债。没想几天后骗局穿帮。近日,丰泽区法院以票据诈骗罪,一审判处叶某有期徒刑13年,处罚金10万元,并责令其退赔146万多元。判决后,叶某提起上诉。
去年1月初的一天,叶某从客户那里收了张200万元的银行汇票。事后,叶某准备将汇票拿到银行抵押贷款,并找到一家公司为其提供担保。1月16日,叶某和其弟叶某成(另案)等人拿着汇票到银行查询真伪。3天后,银行回复,这张汇票是克隆票。
就在当天,债主欧某上门讨债,此前,叶某向其借了36万多元。面对欧某,叶某骗说自己手上有张200万的银行承兑汇票,只要一兑现,取出现金就能马上还钱。如果有人要,她愿以低于票面金额转让出去。
听说如此,欧某立马找朋友帮忙。当天下午,叶某经介绍认识了男子涂某。面对涂某,叶某又说这汇票经银行查验过没问题。涂某便把叶某介绍给买主陈某。当天叶某以190万的价格顺利将假汇票出手。当晚8点多,陈某通过网银将190万转到叶某的账户上。拿到汇票后,陈某便传真给一厂家,未想对方发现汇票有问题。陈某便要求涂某垫还钱款,并将汇票取回。
1月20日一大早,涂某就拿回了汇票,并联系叶某姐弟。叶某一边推脱说自己不在泉州,卡在财务手上,等下午回泉州再说。一边却去银行取出169万,其中34万元拿去还债。
当天下午,陈某、涂某二人找到叶某交涉,叶某将剩下的14万元退还陈某,余下的176万则写下借条交给涂某,并由其弟连带担保,汇票转让款最后则由涂某先行还给陈某。但至今,叶某只退赔了43万多元,仍有146万多元未退还。无奈之下,涂某只有报警。去年9月,叶某落网,今年2月,丰泽检方对其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