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发生在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一桩令人费解的事:一家被视为拥有巨额市场价值的集体企业莫名其妙“被国有”,然后又以“1万元”的价格被私人竞买者拿下。而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在该企业挂牌出售1个半月前,转让结果的文件已经出笼,且文件中所述的内容与最终的转让情况几乎完全一致。记者近日对这起充满蹊跷的产权转让事件进行调查。
集体煤矿“被国有”
1995年,朔州市平鲁区白堂乡潘家窑煤矿就对矿区内的白堂煤矿和东梁煤矿实施兼并,并于次年注册成立了“潘家窑联营煤矿”(以下简称“潘联矿”),企业性质仍为集体。原来三个矿的采矿许可证全部注销,并给新成立的潘联矿换发了统一的采矿许可证。
潘联矿成立后,在原东梁煤矿矿址上设立了内部分支机构潘联矿2号井,潘联矿法定代表人徐步升委派时任潘联矿副矿长徐海福为负责人。徐步升承认,为了让2号井能够独立生产以扩大潘联矿产量,2000年8月,潘联矿指派徐海福出面签订了2号井的托管协议。
然而,由于这种“托管”违背了当时国家“关小并大”“一证一坑”的政策,2号井并没有取得单独的采矿证,2002年5月即被工商部门注销了营业执照。
2002年11月,平鲁区财政局居然为早已经不存在的“东梁煤矿”颁发了《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不仅突然冒出一个新“东梁煤矿”,而且企业性质成了“国有”。两个月后,平鲁区政府注册了平鲁区“东梁煤矿”,这个矿实际上是以被注销的2号井资产设立的。这一切,徐步升一直被蒙在鼓里。
煤矿转让价仅一万元
2008年3月4日,平鲁区经贸局将“东梁煤矿”的产权转让给了徐海福个人,价格是1万元。转让后,徐海福将煤矿名称变更为“山西朔州泰安煤业有限公司”。这次转让引起了更大的争议。
平鲁区政府的一份文件对“1万元是怎么来的”作了解释:经评估,“东梁煤矿”总资产3.21073149千万元,总负债3.209765364千万元,净资产9661.26元。
对于这一转让价格,当地不少人包括原平鲁区煤炭工业局局长王俊都认为“简直低得离谱”。
记者采访相关专业评估人士,他们认为东梁煤矿价值保守估计最高为3.15亿元,最低为8500万元。
有关专家指出,就“东梁煤矿”而言,如果此次转让包括了采矿权,那转让价格就严重背离了煤矿价值,涉嫌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流失;而如果没有涉及采矿权的转让,那么,这次交易就违反了国家有关政策,属无效交易。
记者调查发现,在“东梁煤矿”转让过程中,采矿权的转让价款完全没有被提及。
目前,为应对山西煤炭资源整合的政策,“东梁煤矿”正在筹划出售。有关人士向记者透露,其出售价格相对于两年前的买入价,可能是一个天价。
记者调查发现,除了转让价格,“东梁煤矿”转让过程中还疑点丛生,令人费解。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