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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名“厅官”因插手干预工程落马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1日05:32  浙江在线_今日早报

  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和查处的20起典型案件,平均每个案件涉及金额550多万元,涉及地(厅)级官员57人,没有涉及省部级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的案件。

  最高涉案金额2200万元

  该领导小组成员兼办公室主任、监察部副部长郝明金说,去年7月中央作出集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决定以来,截至今年4月底,严肃查办了一批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其中,地(厅)级57人,县(处)级611人受到党政纪处分。

  在重点通报了20起典型案件后,郝明金指出,这些案件表明,工程建设领域是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领域,工程建设领域的违法违纪案件一般涉及的金额都比较大。此次公布的20起案件,数额最少的58万元,最大的2200多万元,平均每个案件550多万元,这比其他的党政领导干部贪污受贿案件金额要大得多。

  领导插手干预最典型

  郝明金表示,这些案件涉及工程建设领域的全过程和各个主要环节,其中在土地出让、规划管理、招标投标这三个环节违法违纪案件比较集中。

  “涉案主体既有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牟取私利,也有相关主管部门、监管部门负责人、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社会中介机构的有关人员。”郝明金说,其中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情况比较突出。另外,评标专家利用特殊身份在评标过程当中收受贿赂的问题也值得关注。

  郝明金说,这些案件中有的是直接收受财物,有的是以补偿费、咨询费的名义收受财物,有的是本人收受,还有的是让配偶、情妇等特定关系人代为收受,有的是在位的时候为当事人谋取利益,退休以后再收受贿赂。有的收受的是现金、财物,还有的是收干股、红利、房屋和车库等其他形式的钱财。

  据郝明金介绍,中纪委日前制定颁布了《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释》不仅规定对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谋取私利的要予以处罚,而且规定对虽然没有谋取私利,但是给党、国家、公共事业造成比较大的损失,或者虽然没有造成比较大的损失,但是给本地区、本单位造成了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都要予以处罚。

  “国土局长”是“高危”岗位

  “最近有这种调查,说是国土部门的领导成为高危岗位。”发布会上,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监察部执法监察室主任傅奎表示,腐败之所以滋生,从根本上讲,都是权力过于集中而得不到有效的制约。

  在傅奎看来,“国土局长”之所以是高危岗位,主要有以下几个主要原因:一是从客观上来讲,土地和矿产资源是稀缺资源,社会的供需关系非常紧张,一些利益主体总想从中获得一杯羹,所以“权力寻租”的空间比较大。二是国土部门是集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于一身的,有的部位监督制约机制和管理制度没跟上。三是个别领导干部在面对很多诱惑的情况下,经不起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

  据悉,中央决定用两年左右的时间,集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傅奎表示,在查办案件中进一步把土地领域的案件作为重点。

  傅奎还表示,坚决打击在这个领域的腐败现象,会对抑制部分地区房价过快上涨起到积极作用。

  据新华社、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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