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0日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法院日前对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原副司长、正局级巡视员郭京毅涉嫌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郭京毅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1998年至2007年间,郭京毅利用职务便利,先后以明显低价购房获利、收受银行卡、接受他人为其支付购房购车款、为亲属减免学费等方式收受共计334万余元。
此外,郭京毅利用上述职务便利,接受请托,收受387万余元,并以明显低价购买别墅一套,获利123万余元。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郭京毅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应予严惩。依法可对其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