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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里BRT县后站旁 歹徒持菜刀劫财劫色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1日06:50  台海网

  台海网5月21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曾毓慧 通讯员 宋晋勇 刘洲)到底是先预谋抢劫,还是早就有强奸邪念,该男子落网后,竟坦承自己也“搞不清楚”,总之,他持刀先对一女路人劫色,然后劫财,还继续使用抢来的手机卡,最终被公安抓获。日前,该男子被湖里法院一审判刑7年。

  毛某,37岁,是湖北籍来厦务工人员。1月8日20时许,毛某攥着一把菜刀来到湖里BRT县后站旁,看到女子小仙(化名)独自走在路上。见周围没啥人,毛某立即悄声靠近小仙并将菜刀架在其脖子上,小仙当即就吓傻了,毛某就把她劫持到工地围墙外一偏僻处。

  看到小仙有点姿色,毛某持刀胁迫小仙脱衣服,就在工地围墙角落处把她奸淫了;完事之后,毛某还不忘将小仙身上的一部手机及41元现金抢走。这时,小仙的手机响起,但毛某威胁她不得接听。一会,手机再次响起,毛某火大了,干脆把手机电池卸掉。之后,小仙可能是吓傻了,也没去报案。

  几天后,小仙试着拨打自己被抢去的手机,没想到打通了。原来,毛某将抢来的手机贱卖了60元,发现手机卡里还有点余额,就放在自个手机里继续使用。小仙立即报警,毛某随即落网。

  日前,经一审,毛某因犯抢劫罪被判刑3年10个月,犯强奸罪被判刑3年6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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