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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建违章房,学生咋想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1日07:01  大众网-齐鲁晚报

  据《齐鲁晚报》5月20日报道,省城拆违打响“校园第一枪”。19日,济南市城管执法局140余名工作人员来到济南第七中学,对位于解放路32号的一处钢结构违章建筑进行强拆。

  读罢消息,笔者既为执法部门的拆违决心和执法力度叫好,更为学校强行建设违章建筑的行为感到忧虑。一直以来,在人们的脑海里,从事违法违章建设的多是些法治观念淡薄、唯利是图的商业经营单位,而学校千百年来被世人视为教书育人的神圣殿堂,人们很难,也很不情愿把它和强建违章建筑这样的违法行为联系起来。或许,学校建设违章建筑确有其不得已的苦衷,但是,这不能成为其开脱责任的理由,尤其是当执法部门责令停工后仍拒不执行,就更不应该了。

  我们不妨这么揣度,违章建筑拆除后带来了有形的经济损失,这一损失最终还是由全社会“买单”;而更为严重也更令人忧心的是,恐怕还在于它所带来的无形损失——一边是教室里“要做遵纪守法好公民”的谆谆教导,一边却是强建违章房的“活的教案”,真不知那些身处其中、世界观和价值观尚未最终形成的孩子们会作何感想。如此无视法规制度的强建违章建筑的行为,不知将把孩子们导向何方?对此,相关方面不知是否考虑过?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教书育人也是这样。身教重于言传,要求学生做到的,学校首先要做到。担负着教书育人重任的学校,理应大力弘扬法治理念,在遵纪守法方面为全社会做出表率,如此方不负公众的厚望,也才能与其教书育人的目标要求相匹配。

  一边是教室里“要做遵纪守法好公民”的谆谆教导,一边却是强建违章房的“活的教案”,真不知那些孩子们会作何感想。□徐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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