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5月20日讯(记者陈鸿儒)近日,济宁市2010年特困职工证开始办理,济宁市区范围内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80元的职工均可办理,人均月收入低于322元,但因家庭成员大病、子女支付学费困难等情况造成特别困难的职工也可办理。
本次特困职工证的办理范围包括市中区、任城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凡在此范围内工作的职工,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济宁市城区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为280元),或者职工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15%(即322元)以内,并因大病、子女上学、零就业造成生活难以为继,及民政部门认定的“三无”人员中的职工,均可办理。办理特困职工证之后,可享受生活用水、数字电视、廉租住房、冬季取暖、就业创业、上学补助、生活救助和就医方面的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