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20日讯 (通讯员邵长宣刘存明记者张希文)一菏泽籍司机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发现走过了路,便在高速路上调头往回逆行,因担心被抓拍,又将车牌摘掉。临沂高速交警一次性对其扣满了12分。这也是4月1日部分交通违法行为违法记分调整以来,临沂高速交警开出的首张在高速公路上逆行而被一次性扣满12分的罚单。
20日上午10点50分许,正在京沪高速580公里处巡逻的临沂高速交警发现,一辆没有悬挂车牌的白色轿车逆行而来,民警随即将其拦下。自称是菏泽的司机史某称,他到临沂一朋友家玩,本该从沂南下高速,没想到走过头了,实在没办法才逆行回来。由于怕电子抓拍,才把车牌摘掉放到车后备厢里的。
民警在对其进行批评和交通安全教育后,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山东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对在高速公路上逆行的处以200元罚款,记12分;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处以200元罚款,记6分。
民警提醒,因为在高速路上车速太快,逆行会导致正在高速行驶的车辆驾驶员反应不过来,极易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对部分交通违法行为代码作了调整,其中对在高速公路上逆行的车辆,将一次性计12分并罚款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