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5月20日讯(记者刘慧娟通讯员韩伟贾玉振)记者从泰安市运管处出租科了解到,为加强客运出租汽车的管理,运管处对于出租车公司的管理责任作了进一步的明确要求。
泰安市运管处出租科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泰城共有1292辆出租车,分10家出租车公司管理,最多的一家管理175辆,最少的也有66辆出租车,此次针对出租车公司管理的措施包括“规范”、 “通报” 和“整改”。规范公司月检,要求各公司在过去月检的基础上,统一把月检定在每月1—5日,主要检查出租车的车容车貌、车辆安全、卫生等;出租车公司人员要根据服务规范定时上路检查出租车,及时纠正本公司出租汽车存在的问题。根据对出租车公司检查情况,每月向公司通报一次。出租科路检情况和出租车投诉处理情况,每月给各公司发一份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