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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艳照的喧嚣与司法的沉默

  □张元龙 本报评论员

  “门”这个简单的汉字,如今有了最新的释义:“非同寻常的事件和丑闻”。自从陈冠希“艳照门”之后,“第一美女车模”翟凌的“兽兽门”,某电视相亲节目女嘉宾闫凤娇的所谓“厕所门”……各种乱七八糟的“门事件”一个接一个,蔚为壮观。这些露骨的不雅照片和视频频繁在网络上流出,已经成为引人注目的独特的社会现象,引发诸多争议。

  网民用一个新名词———“门神”来指代给这些“门事件”的主角们,意思是这些人太“神”了。“艳照门”中的门神们在“门事件”之后备受舆论指责,陈冠希、阿娇等人的电影演出片段被删、广告代言被撤,演艺工作几乎停摆,生活受到极大负面影响,上传照片的人被警方抓获。曾经有人欢呼这是给艺人们的私生活敲响了“警钟”。出人意料的是,“警钟”似乎转眼之间变成了“成名指南”。“兽兽门”中的模特兽兽红得发紫,新的代言带来大把钞票,“厕所门”的主角,曾经想当模特的闫凤娇看趋势似乎也要红了。

  翟凌和闫凤娇,人还是同样的人,却因为非正常的艳照事件,突然间名满江湖,红了。“丑闻”的后果是当事者名利双收,国内模特成千上万,真要成名很不容易,相比之下,发点照片和视频似乎不难,还能博取人们对“受害者”的同情,自然很难避免后来者“依葫芦画瓢”。最近,又出了个模特徐莹的艳照,人们已经不怎么惊诧了。

  很多有识之士对此感到忧虑,担心她们这种非正常的走红会带坏社会道德。在很多人眼里,网络上每新流出一个不雅隐私视频,就是社会道德底线一再失守的证据。其实,按照法律专家的观点,通过各种方式传播散布他人的裸照与个人信息,已然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名誉权与人格尊严,将艳照视频上传网络,其行为已构成传播,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

  但是至今,兽兽门几个月过去了,有关司法部门对此尚没有明确行动的消息,真正的发布者一直未浮出水面。兽兽不雅视频流出后,其本人曾在博客中声称,相信发布者会受到法律的惩罚,更有公司模特集体发布声援翟凌的“告公众书”,强烈要求司法机关迅速介入此事。闫凤娇也在不雅照事件后声称已向当地公安部门报警。假如司法机关能公布不雅照和视频的源头,抓到相关责任人,必然有望揭开藏在这些“门”背后的真相,从而拯救“失守的道德”。

  然而,到目前为止,她们是不是真的报了警还很难说。如果没有,诽谤罪是“不告不理”。“法律的失灵”似乎就在此时出现了。当隐私成为消费品和名利的催化剂时,“兽兽门”的结局显示,“门神”到底是“受害者”还是“受益者”,只有本人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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