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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院反思:四大原因造成赵作海错案

  河南版“佘祥林案” 追踪

  记者20日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从即日起,省高院机关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总结赵作海案件教训大讨论活动,然后在全省法院开展讨论。据该院总结,四大主观原因造成赵作海错案。大家一致认为,出现赵作海错案的主观原因,一是司法理念偏差,为民意识不强;二是责任心较差,工作作风浮漂;三是只注重相互配合,忽视了相互监督;四是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监督不力。赵作海案件的教训是沉痛的,错判给赵作海本人和家庭带来了极大的伤害,给法院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应该进行深刻反思和总结。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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