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记者昨日从南京市政府法制办获悉,《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草案)》正式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该条例草案强制规定,新建12层以下住宅必须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
强制推广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条款,写进了这一条例。该条例草案第十九条规定,新建12层以下住宅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有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应当按照规定统一设计、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该条例草案还规定,鼓励既有民用建筑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使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鼓励对民用建筑的屋顶、墙面等部位实施绿化,降低建筑能耗。城市公用设施和建筑物景观照明应采用低能耗产品。
对于新房的节能情况,开发商要让市民明明白白消费。该条例草案指出,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应当在销售现场向购买人公示所售商品房的能源消耗指标、节能措施和保护要求、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并在商品房屋买卖合同、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使用说明书中予以载明。
为防止有的机关大楼借节能升级之名进行扩张和豪装,该条例草案还特别规定了一条: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以节能改造的名义对既有公共机构的办公建筑进行扩建、改建。对于居住建筑的节能改造,该条例草案指出,应当在尊重建筑所有权人意愿的基础上逐步实施。纳入搬迁计划的民用建筑不得改造。
在建筑材料的使用上,该条例草案规定,南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框架(含框剪、剪力墙、筒体等)结构的建筑工程,还应当禁止使用粘土空心砖。鼓励使用以粉煤灰、建筑渣土等无毒无害的固体废物生产的新型墙体材料。
记者了解到,对于建设单位未将民用建筑节能措施和使用材料、产品公示的,该条例草案给出了处罚措施,可以由主管部门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如建筑节能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则将面临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这一征求意见稿已在南京政府法制网上全文刊登。市民可在5月29日前在线提交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南京市法制办的联系电话83228062。
作者:仇惠栋/来源:南京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