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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工程发包受贿近400万?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1日08:22  南方日报

  被告人庭上不认罪,称此前供述是在“非正常情况”下做出的

借工程发包受贿近400万?

  ■对于65单受贿事实,陈裕平全部予以否认,称这些都是“没有的事情”。陈裕平称,之前的供述是在“非正常情况”下做出的,并不属实,称当时被关在一个7平方米的小屋子内,被连续提审6天5夜,没办法合眼,精神恍惚,不得已才按检察机关提供的一些材料写的供述。

  ■对于“陈裕平会和承包商商量,怎么样把工程给这些承包商做”的证人证言,陈裕平称不属实,检方指控的一些建设项目,并不是他所管理,而是有专门的领导负责,他没法插手。

  ■陈裕平的辩护律师还提出了检察机关指控的几单行贿数额与工程利润之间存在矛盾等10点质疑。

  南方日报讯(记者/孙颖)因涉嫌利用手中职权,将辖区内的市政工程发包给相熟的承包商,从中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369万元,港币25万元,宝安区石岩街道办事处原副主任陈裕平昨日被控受贿罪,在深圳中院过堂。法庭上,陈裕平不认罪,称此前供述是在“非正常情况”下做出的,检方指控的65单受贿事实是“没有的事情”。

  在法庭质证环节结束后,法官宣布因为陈裕平提出申请证人到庭以及辩护律师提供新的材料等原因,合议庭需要合议,因此当天庭审结束,陈裕平受贿案一审将择期再次开庭。

  检方指控陈裕平受贿事实共有65单

  陈裕平今年53岁。检方称,陈裕平在担任宝安区石岩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期间,利用主管石岩街道城建、工务工作的便利,擅自决定将石岩街道的市政工程发包给承包商黄某文、汤某标、庄某环、张某明、黄某和、刘某辉、廖某坚,张某凯8人(均另案处理)承包。为使其指定的承包商中标,陈裕平要求工作人员在石岩街道市政工程招投标时,仅通知其指定的一家承包商准备材料,并由该承包商挂靠不同的建筑公司来参加同一次工程的招投标,最后通过抽签选中中标单位。通过这种“围标”的方式,无论抽签结果如何,被陈裕平指定的承包商都能获得该次工程的承包权。陈裕平因此收受上述8名承包商的“感谢费”共计人民币369万元,港币25万元。

  检方指控陈裕平受贿的事实共有65单,而单次收取的最高一笔受贿金为30万元。其中,黄某文通过“围标”的方式获得石岩街道临时停车场工程、料坑新村整改、官田中心小区整改等10余个工程的承包权,陈裕平因此多次收受黄某文送的“感谢费”,共计人民币107万元,港币10万元;汤某标获得石岩湖生态林种植等工程,送给陈裕平“感谢费”人民币134万元;其他6人也因获得工程,分别送给陈裕平数万元至数十万元不等的“感谢费”。

  “中国刑辩律师第一人”任陈裕平辩护律师

  该案昨日10时开庭,陈裕平的妻子等众多亲友前来旁听,号称“中国刑辩律师第一人”的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主任田文昌担任陈裕平的辩护律师。

  针对检方指控的65单收受8名承包商贿赂,陈裕平昨日庭上全部予以否认,称这些都是“没有的事情”。他称自己因为工作原因认识涉案的8名承包商,但并没有权钱交易。

  而检方出示的陈裕平曾在侦查机关所做的供述显示,其供述过多单受贿。对此,陈裕平称,之前的供述是在“非正常情况”下做出的,并不属实,其称当时被关在一个7平方米的小屋子内,被连续提审6天5夜,没办法合眼,精神恍惚,不得已才按检察机关提供的一些材料写的供述。

  “行贿人的名单是检察机关提供的,数额大致是按工程款的10%算出来的。”陈裕平说。

  庭上,检方出示了石岩街道城建办两名工作人员的证人证言,其中一名具体执行招投标工作的人员称,在陈裕平主管这块工作前,都是通过公开招投标进行,而陈裕平主管招投标工作后,除了有一次是公开招标外,其余的都为邀标,陈裕平会和承包商商量,怎么样把工程给这些承包商做。而且为了平衡利益,并回避工程金额太大需要公开招标的规定,陈裕平有时还将有些大的工程拆分为多个小工程分给不同的承包商。

  对于该人员的证言,陈裕平称不属实。他辩称,其在街道领导班子中分管城建和工务两块,后来街道办成立了招投标小组专管招投标工作,自己虽然是组长,但许多招投标事宜都是要经过小组讨论决定,并非他一个人说了算。而检方指控的一些建设项目,并不是他所管理,而是有专门的领导负责,他没法插手。

  曾致电妻子转移42万元赃款?

  检方昨日在庭上还出示了陈裕平妻子的供述,其妻供述称,在去年6月2日,她接到陈裕平的电话,让她将家中的赃款转到亲戚家,于是她将家中42万元赃款转到了弟媳家,后来将42万元退赃。陈裕平在庭上否认了这一事实,称他并没有给妻子打这样的电话。

  而检方出示的陈裕平在侦查机关做的供述显示,他供称受贿的钱主要用于日常开支及放在家中,因不敢用真名存在银行,用别人的户名存款又不放心。得知有承包商被调查时,给妻子打电话让她转移家中的钱财。

  陈裕平的辩护律师提出,陈的妻子退的42万元并非赃款,而是陈家的积蓄及她借的钱。昨日庭上,陈的律师也提交了两张借条,证明在事发后,陈的妻子向两人借了数万元。

  陈裕平申请行贿人出庭作证

  据记者在庭上了解,陈裕平案发是因为检察机关接到了群众举报,之后根据举报长期跟查,掌握到8名行贿人,该8名行贿人分别作出证人证言指认陈裕平受贿的事实。陈裕平当庭向法官提出申请,希望这8名行贿人能够到庭作证。

  同时,田文昌还对检方提出的证据提出了10点质疑,包括:有的涉案工程在案件卷宗中没有出现、检察机关指控的几单行贿数额与工程利润之间存在矛盾,“据我们调查,工程利润一般占工程总造价的10%左右,根据检察院案卷材料,石岩湖种植生态林工程总造价25万元,而汤某标向陈裕平行贿10万元,行贿数额超过了工程利润的4倍,其真实性就值得怀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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