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在高明首推,保费由政府全额承担
南方日报讯(记者/尹辅华)记者昨日从佛山计生部门获悉,从下月1日起,高明区在全市首次大范围推广一种新型的计生保险,该区的计生家庭将在意外伤害、意外住院医疗等方面,享受政府提供的保障,而保费则由政府全额承担,其中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总额将达到1.8万元/户。昨日,全市新型计划生育保险启动仪式在高明区举行。
参保方式分两种
据了解,除了高明区在全区范围内推广外,其他区将各选一个镇(街)试点这种新型计划生育险。而推出新型计划生育保险,就是为了维护计划生育家庭的权益,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根据规定,可以享受这一政策的独生子女户及农村纯二女结扎户必须符合以下条件:2010年4月30日前,有一方户籍在高明区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其夫妇及子女年龄在65周岁以下的,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计生部门相关负责人指出,与其他保险不同的是,新型计划生育保险是以家庭为单位参保,连续投保的年龄可以延续至70周岁,分为政府统一投保和个人投保两种参保方式。在政府统保方面,高明区决定由区、镇两级财政来负担保险费,所有计生家庭一分钱都不用出。
政府统保费每户30元
根据方案,政府统保保险费为每户30元,责任期限1年,包括意外身故保额、意外伤残保额、意外住院医疗保额三部分内容,最高可获得2万元保障。
“仅我们了解到的情况,全区独生子女户、农村纯二女结扎户的子女,每年因为溺水、高空坠落等意外致死、致伤都有10多例,尤其是独生子女户,一个子女能影响到一个家庭几代人,但是之前欠缺相关帮助方法。”高明区人口计生局副局长欧阳巧玲表示,通过政府埋单的做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帮助这些家庭。
保险保障期一年
昨日作为该项目参与机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明分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政府统一投保方面,每一个家庭的意外伤害总保险额是1.8万元,平分到每个家庭成员,还有2000元的意外住院医疗补助保障,不过这2000元是全家共用的。
据记者了解,对于该新型计划生育保险,凡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自行选择个人投保。个人投保则是根据保险费金额分为3类:每年每份60元、120元和300元。其中,每份300元/年档还包含了重大疾病保额。根据规定,个人投保不得超过两份,新型计划生育保险的保险合同将于下月正式生效。
“这次的保险保障期从2010年6月1日零时起,到2011年5月31日止,今后要根据文件精神再续保。”该负责人指出,目前,仅高明就有4万户家庭符合参保条件,为此政府每年将投入1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