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黄泽雨)5月20日,太原市教育局公布了外来务工子女可报考太原高中或职高的学校名单,在录取分数、收费等方面外来务工子女与太原市户籍考生同等对待。
需要在太原市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就读的外来务工子女,需要符合“四证”(即居住证或暂住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乡(镇)或学校证明,家长用工合同或营业执照)。符合这些条件的可报考太原二中、太大附中、十一中、十三中、十六中、十九中、二十中、二十一中、二十四中、二十七中、二十九中、三十中、综合高中、外语科技中学、四十九中、五十二中、五十三中、五十四中、五十五中、五十六中、五十七中、五十八中、五十九中、六十中、六十一中、六十二中、六十三中、六十四中、六十五中、六十六中、六十七中、中北附中和全部民办高中、职业高中、县(市、区)高中。在录取分数、收费等方面与太原市户籍考生同等对待。
太原市教育局特别提醒: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必须在户籍所在地报名,而且2008年山西省进入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太原市使用的教材与其他地区不同,外地来并务工人员子女应慎重选择在太原市就读普通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