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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转让时能否提走维修基金?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1日08:52  内蒙古晨报

  手机尾号为3798的读者问:我想把房子卖掉,不知道维修基金能不能提走?

  包打听:商品房转让时,个人交纳的公共维修基金是不能提取出来的。卖主交纳的维修基金剩余款额,应该由购买房子的人向他们支付,如果双方之间另有约定,以他们的约定为准。事实上,房屋交接时还会遇到例外情况,即卖方尚未交付维修基金或维修基金部分已经使用。由于约定不明确,卖方可以认为维修基金是“送”的,未交部分或不足部分当然由买方自行交付;而买方也可以认为,卖方应当足额交付后,再将维修基金移至买方名下。因此,房屋转让时,双方应当明确维修基金的结算数额。本报记者 李艳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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