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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受贿 云南两官员“上榜”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1日09:25  云南网

  昨日,国新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进展及查办案件的情况,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监察部副部长郝明金通报了查处的20起典型案件。其中,云南省大理州原州委常委、副州长黄永华收受贿赂案和云南省人事厅原副厅长吕亦才利用建设专家公寓收受贿赂案榜上有名。

  通报显示,云南省大理州原州委常委、副州长黄永华利用职务便利,在建设宣传、新闻单位职工住房期间,未经集体研究,未采用招标投标形式,个人指定某开发商负责开发建设;多次出面找有关领导打招呼,帮助开发商获得建设用地,收受开发商人民币100多万元。黄永华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另一起被通报的是云南省人事厅原副厅长吕亦才利用建设专家公寓收受贿赂案。吕亦才在担任云南省人事厅副厅长期间,利用主管专家公寓项目的职务便利,委托云南金沙房地产公司投资开发建设该项目,并争取到减免土地出让金的优惠政策。为感谢吕的帮助,该公司在吕亦才退休后,送给其人民币100万元及本田雅阁轿车一辆(价值人民币25.98万元)。2009年12月10日,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吕亦才有期徒刑十一年。

  郝明金介绍,工程建设领域是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领域,工程建设领域的违法违纪案件一般涉及的金额都比较大。此次公布的20起案件,涉及地(厅)级官员57人,数额最少的58万元,最大的2200多万元,平均每个案件550多万元,这比其他的党政领导干部贪污受贿案件金额要大得多。

  郝明金强调,对于腐败案件,中央历来态度非常坚决,只要是腐败案件,不管发生在哪个领域,不管涉及到谁,不管涉及到哪个级别的干部,都会一查到底,绝不放过。

  (中新网、新华网)

  来源:云南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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