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兰州5月21日电(记者王艳明)甘肃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进展顺利,试点的28个县(市、区)中,已经有6个县(市)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记者从甘肃省卫生厅了解到,酒泉市瓜州县、阿克塞县、肃北县、玉门市和张掖市高台县、天水市武山县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已全部实现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其中,高台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后,基本药物价格平均下降了32%,医疗费用大幅降低,老百姓获得了实惠。
目前,甘肃省其他县(市、区)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正在稳步推进。根据计划,甘肃省先在28个县(市、区)开展基本药物制度试点,6月起,全省60%以上的县(市、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2010年年底前在全省推行基本药物制度。
为了稳步推行和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甘肃省提出了四个“确保”,即确保基本药物供应不断档,确保基本药物价格大幅度下降,确保人民群众平等享受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确保不影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