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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实行热计量收费新建筑将不予补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1日13:34  法制晚报

  不实行热计量收费新建筑将不予补贴

  本报讯(记者饶沛)今年竣工的新建建筑如未实行热计量收费,将不得纳入居民供热补助范围。这是记者昨天从市市政市容委获悉的。

  市市政市容委要求各区县供热主管部门须督促供热单位,配合开发建设单位和项目改造单位做好热计量装置的具体选用、采购、安装和维护管理工作,并参与竣工前的采暖节能工程分项验收工作。同时,市市政市容委要求对今年竣工的新建建筑未实行热计量收费的,不得纳入居民供热补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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