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记者 吕寒伟)厦门将统一制作、发放无障碍标志牌,昨日记者从市建设与管理局获悉,需要制作无障碍标志牌的单位,请在6月10日前汇总并填写《无障碍标志牌申请表》后,送至建设局。
需要设置规范无障碍标志牌的地方有:城市道路的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公共建筑,机场、车站、火车站、码头、主要公交车站等,特教学校、福利企业、康复中心、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老年公寓、老年人服务设施等,居住小区、居住建筑的无障碍设施。
景点、城市公园、城市广场、机场、车站、火车站、码头、大中型商场等地方,还应自行设置无障碍行进路线示意图。
据了解,厦门被列入全国100个全国无障碍建设创建城市之一,并于2010年底接受国家检查组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