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为逃避40万元抚养费 与情人串通制造欠债假象 法院终审判决——
女方不必还小三儿欠款
“前夫为了逃避40万元的抚养费与情人串通,莫名让我背上了40万元的债款。”一头雾水的周跃接到法院的起诉书后,出示了一封电子邮件,来证明前夫与情人串通的真相。
今天上午,一中院作出判决,周跃不用还这笔40万元的债款。
蹊跷被诉
莫名欠下40万元
2008年,离婚后独自抚养孩子的周跃突然收到一纸诉状,说她因欠款40万元被告上法庭,而这笔巨债,声称是她2004年尚未离婚时,前夫丁林为家中买车和装修房屋欠下的。
在这笔欠款中,蹊跷的是,讨债的正是导致周跃婚姻破裂的小三儿郑玲。
40万元欠款是夫妻的共同债务还是前夫与新欢恶意的串通?周跃在一审过程中表示拒绝还款,并被判决败诉,此后,她提出上诉。
今天上午,一中院二审更改了一审判决结果,根据一封电子邮件认定,被前夫与情人算计的周跃,不应该承担还款责任。
前夫与情人串通
周跃与丁林在2005年离婚,周跃抚养孩子。两人约定,丁林每月支付周跃母女俩抚养费。
3年时间一直相安无事,直到2008年5月,周跃突然被郑玲告到法院。郑玲称,2004年9月初,丁林因家里买车、装修向她借了40万元,并承诺三年内还清借款。
郑玲表示,2007年9月4日借款到期后丁林没有还钱,她于是起诉要求丁林与周跃共同偿还40万元。
在一审开庭时,丁林认可郑玲所述事实,并表示这40万元是离婚前借的,应由他和周跃共同偿还。
周跃则拒绝还款,她指出郑玲和丁林早就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这也是导致她婚姻破裂的原因,这场官司是双方恶意串通。
一审法院没有采纳周跃的证据,判决周跃与丁林向郑玲还款。随后周跃提出上诉。
水落石出
一封电子邮件表明真相
“丁林跟你离婚3年……现在他还支撑着你每月的房贷,还有你那笔40万的生活保障金。”二审过程中,周跃向法庭递交了一份郑玲于2007年发给自己的电子邮件。
同时,周跃还出具手机短信,上面有郑玲发送的“你注定人财两空”等内容的信息。
原来,在周跃与丁林离婚时,两人签订财产分割协议,约定丁林一次性支付周跃经济补偿与丁孩子四年抚养费共计40万元,每月抚养费1200元,在法院离婚时,两人都声称自己没有债务。
就在这场官司期间,周跃刚刚向法院申请,丁林没有定期支付抚养费,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判决
前夫偿还40万元债务
法院审理后认为,丁林向郑玲借的40万元实际用途是支付周跃的离婚补偿。
法院同时确定手机短信和电子邮件都是郑玲本人所发,同时进一步认定,郑玲已经介入了丁与周的家庭矛盾,郑玲与丁林已形成共同利益体,具有串通性质。
40万元债务虽产生于丁林与周跃离婚前,但明显不符合夫妻共同债务的性质及夫妻间家事代理的特征,因此该债务不对周跃产生法律上的溯及力。
但郑玲作为债权人,其与丁林之间的债务仍受法律保护。法院终审判决,丁林个人偿还40万元债务。
(当事人均为化名)文/记者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