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后业委会维权胜诉第一案》后续
□见习记者 吴海婕
西湖家园位于西溪路655号,背靠北高峰,离汽车西站不远,1994年由杭州安泰西湖房地产开发商开发。当时,房产商在售房时承诺:小区两套公建房属全体业主所有,售房结束后移交全体业主。
但事实上,第二幢公建房变成了房产公司老板侄子斯某等人的私人财产,甚至还从房管局办出了房产证。
6年6场官司。从2003年到2008年,西湖家园的业主们一直在进行维权诉讼,打到第6场官司,终于杭州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公建房属于全体业主,房管局也撤销了斯某等人的房产证。(本报2008年9月4日曾做过报道《<物权法>后业委会维权胜诉第一案》)
这场轰轰烈烈的案例还一度被高调塑作典型,大家都以为这场纠纷就此结束,没想到,2009年12月16日,杭州市房管局撤销了2008年撤销涉案的房产证的决定,也就是说公建(二)又回到斯某等人的手里。
如今,西湖家园业主数年维权,重新回到了原点!
转变源于去年省高院的一份判决。在中院败诉后,斯某又向省高院提出再审申请。去年3月17日,高院下发《民事裁定书》,“对原判认定的事实予以确认。”可以理解为公建(二)属于西湖家园业主共有的事实,但又认为,业委会之前两次起诉显然是基于同一事实、同一理由,指向同一涉案房产,且涉诉当事人也基本相同。因此以一事不二诉为由,撤销了2008年4月中院所作的判决。
尽管折腾半天又回到原点,小区业主说,他们维权的决定始终没有动摇,他们正在调整战略,通过各种方式维权,“我们已经打了六年官司,如有必要,我们会再打七八年甚至十年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