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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暴雨夜步行失踪 未认尸就火化合规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2日01:26  金羊网-新快报

  《女生暴雨夜下车步行失踪》追踪

  新快报讯(记者 李国辉 通讯员 龚宣 水公宣)本月14日在天河客运站附近失踪的女大学生李淑芬前日被证实为广州水警在棠下河涌打捞的女尸,死者父母闻讯于前晚赶到派出所准备见女儿最后一面时,却得知尸体已经被火化,“活要见人死要见尸”的朴素心愿令家属对警方处理表示不满(详见本报昨日A14版报道)。市公安局水上分局昨日就此向媒体通报称,警方对5月17日下午打捞的女尸所作出的处理过程符合相关规定。

  水警通报称,5月17日下午3时许,水上公安分局东河道派出所在接到群众报警后迅速出警,在天河区棠下涌打捞起一具女性尸体。当时死者身上无任何随身物品,身份不明。随后,警方一方面对尸体进行勘验,一方面积极查找、核对报失踪人员信息。由于尸体已高度腐败,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关于印发《无人认领尸体处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04〕52号)第十条之规定”:“经公安部门鉴定为死亡24小时以上或者溺水死亡14小时以上的,无需公告,殡仪馆可按规定将尸体处理”,据此,水上公安分局于当天按规定将尸体交殡仪馆处理。在警方提取尸体的DNA后,殡仪馆于前日上午对尸体进行了火化。

  法医

  除非特殊否则要尽早火化

  据南方医科大学法医鉴定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教授王慧君介绍,由于腐败可产生腐败气体、尸胺,腐胺等有毒物质,因而对生活环境以及近距离接触尸体的活体产生危害。因此人体死亡后,除非特殊需要,都要尽早火化处理尸体,以减少对环境、活体,乃至死者亲属的情感伤害。

  李父很委屈

  至今未有相关部门安慰

  新快报讯 (记者 阮剑华)昨日,承受巨大悲伤的李淑芬家属回到清远家中,商量后事处理事宜。昨晚,记者拨通了李淑芬父亲的电话,他表示精神已经很崩溃,也十分委屈:“不明不白就没了女儿,没有一个政府部门安慰。”李淑芬哽咽地说。出事地点无任何安全告示,更没有围栏,水务部门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警察很尽心尽力帮忙找了,我很感激。可是相关部门连最起码的人道主义安慰都没有!”

  而对于没有见到女儿最后一面,李父感到不解——为何偏要在他们赶着去辨认尸体当日火化。据他介绍,李淑芬14日失踪,他们15日就到当地派出所报失踪,次日他到天河分局正式被提取DNA。警方于17日捞起尸体,20日晚家属接到认领尸体电话,共三天。“DNA辨认要这么久?为什么整整三天都不通知,等到20日要烧,烧了才通知我们。”李父说。

  目前,李淑芬的骨灰暂时还没拿,今天一大早家属们就会到出事现场拜祭。提及将来的打算,李父老泪纵横,越说越激动,将用他的余生为女儿讨回公道,“我60多岁了,死也要讨回公道!”

  事件经过

  ●5月14日,暴雨夜,女大学生李淑芬在天河客运站附近失踪。

  ●15日,李淑芬家属及同学报案。

  ●16日,李淑芬父亲在广州被提取DNA。

  ●17日,水警在广州棠下河涌打捞出一具女尸。

  ●20日上午,提取DNA后(未知具体时间),遗体被火化。

  ●20日下午,李淑芬父亲接获通知,女死者DNA与其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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