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不支持Flash
跳转到正文内容

国十条广州细则温和出台 已售房也需公示价格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2日01:35  金羊网-新快报

  

国十条广州细则温和出台已售房也需公示价格
4月15日至5月14日,广州市十区一手商品住宅网上签约面积同比减少了68.1%,环比减少了33.5%;网上签约均价环比下降7.4%。房价虽仍在高位,但涨势已得到遏制,预期随着成交的持续低迷,房价将出现下跌。

  

国十条广州细则温和出台已售房也需公示价格
■本版CFP供图

  “不限购不征房产税”!“国十条”细则昨日温和出台

  ■新快报记者 黄颖 实习生 张惊 屈洁玲

  “国十条”楼市新政广州细则昨日终于正式出台,并没有规定限制购房套数、征收房产税、停止三套房贷等严厉的政策。市国土房管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黄文波对此解释:“细则加不加码并不重要,更重要的是看调控效果,目前新政‘抑投机、遏房价’成效初显,所以广州暂不考虑出台限制购房套数的措施。”

  重点清算涨幅过快楼盘

  

  广州细则24条措施主要是重申国务院“国十条”的多项措施,如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坚决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对定价过高、涨幅过快的楼盘进行重点清算和稽查;明确保障性住房供应量、商品房和限价房供应量等等。

  此前,北京细则明确限制一户只能新买一套房。“广州细则”只是明确,市国土房管局、金融办要根据市场动态和未来调控成效,在房价过快增长势头得不到有效遏制的情况下,研究采取一定时期内限制购房套数等临时措施,抑制投机性购房需求。

  同时,广州细则也没有推出类似与上海、重庆等地出台的征收房产税或特殊房产消费税等政策。对此,黄文波解释,广州作为副省级省会城市,实际职权与地级市并无区别,没有定税权限。

  值得一提的是,24条措施均明确由哪个职能部门来牵头制定相关政策,也即明确各条措施的负责部门,市政府可以对其执行力度进行问责。

  公示房价市民将更踏实

  

  据了解,“国十条”明确楼盘销售要明码标价。广州细则也明确楼盘要在拿到预售证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的价格,按“一套房一标价”方式在售楼部公示,对已销售的房屋和每套房屋的实际成交价,楼盘也应在售楼部明确标示。

  一直以来,广州只是要求开盘前一天楼盘要在售楼部公示每套房屋的价格,并没有要求已经卖出去的房屋也要公示房价。此规定出台后,市民买房时就可以仔细比对楼盘已售房屋的价格和新推出的房屋价格,清楚了解房价的涨跌,而不会被开发商报出的“均价”、“吹风价”等蒙骗。

  不过,广州不少楼盘往往在高报的房屋公示价格上打N多折扣,隐瞒房屋真实价格。对此,黄文波表示房管局正在牵头,联合物价局制定广州楼盘明码标价的细则,将对此类行为予以禁止。

转发此文至微博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