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不支持Flash
跳转到正文内容

父亲起诉讨要房屋未获支持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2日02:15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王秋实)老王替儿子出资一部分首付购买房屋,但房产证上的所有权人却写了儿媳小卢的名。父子反目后,老王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房屋归自己所有。昨天记者从密云法院获悉,法院判决驳回了老王的诉讼请求。

  2006年11月,小王与女友小卢正处于热恋中,两人商议着购买楼房用于结婚。因为经济拮据,父亲老王为小王出资6.8万元,小王和小卢共同出资2万元作为首付,购买了密云果园西路的一处楼房,2008年12月,小王和小卢登记结婚。去年5月20日,小王夫妇办理了房屋产权证,将该房登记在小卢的名下,然后小两口向中国农业银行贷款19万元用于支付该房的剩余房款。此后,老王与小王因为赡养问题父子反目,老王认为这房该归自己,要求小王夫妇从房中搬出去。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王和小卢与中国农业银行签订贷款协议,向银行贷款19万购买楼房,并将楼房登记在小卢名下,老王只为房屋支付了部分首付款,因此该房不属其一人所有。老王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转发此文至微博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