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杰)刘先生试学柔术时摔倒,导致左桡骨骨折造成十级伤残,于是状告柔术馆索赔6.5万余元。昨天上午,朝阳法院认定柔术馆有一定过错,判决赔偿刘先生3万余元。
去年6月10日晚,刘先生和朋友来到安迪柔术馆试学柔术。刘先生自称没有柔术基础,工作人员当晚也没进行基本安全防范常识教育,就安排他和老学员直接对练。对练中,刘先生被摔伤,送至医院被诊断为左桡骨骨折,医生建议休息三个月。后经伤残鉴定,已经构成十级伤残。
伤情好转后,刘先生将安迪柔术馆的经营者——北京超峰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超峰公司)告上法庭,索赔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6.5万余元。
庭审中,超峰公司的代理人表示,刘先生在摔倒时不听劝告拉住对手的后肩,导致对手压在他身上,这与柔术馆无关。且刘先生在受伤后尚能走动,一周后却提出高额赔偿,有欺诈的可能。
朝阳法院审理后认为,刘先生虽不是正式学员,但他免费试学征得了安迪柔术馆的同意,听从柔术馆的安排,有可能发展成为正式学员,因此柔术馆应在其试学过程中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避免他无谓受伤。而刘先生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没有柔术基础的情况下参加练习属于在一定程度上的自冒风险。因此双方都有一定过错,酌情判决超峰公司赔偿刘先生3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