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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员工刷假信用卡套现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2日02:15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王秋实)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银行卡部原职员吉某,协助徐某和殷某开皮包公司申请POS机,然后用伪造的国外银行卡大肆刷卡套现54万余元,自己从中提成。昨天记者获悉,吉某、徐某和殷某因信用卡诈骗罪分别被通州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徐某是北京龙城丽宫国际酒店夜总会的经理。因为徐某此前就曾多次涉嫌伪卡消费,吉某代表银行处理此事时,经常受徐某招待吃喝玩乐,结果不但旧账一笔勾销,还被徐某拉拢成了同伙。

  2008年底,徐某给吉某两个捡到的身份证,让他帮助申请POS机用于刷卡套现,并承诺给吉某刷卡金额的10%-15%作为好处费。吉某让表弟殷某去申请成立了北京奥风永顺商贸中心等3家公司,申请安装了2部POS机,徐某刷完卡后,殷某去银行提取现金或转账,然后3人收益分成。从去年6月9日到11日,徐某先后刷卡套现54万余元,吉某和表弟殷某每人分到了约5万元。

  警方查获殷某后,听说消息的吉某当即离职。但去年9月,他觉得自己肯定躲不过去,选择向警方投案,徐某也被抓获。

  法院认为,吉某等3人的行为均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徐某和吉某作为主犯分别获刑12年和11年半,殷某获刑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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