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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建筑面积10平方米成争议焦点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2日02:52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刘可)昨日,据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关于修改<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的决定(草案)》共收到106条修改意见,大部分都是围绕《草案》中关于“租住成套住宅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的规定。对于此次征集的意见和建议,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认真研究。4月29日,市政府法制办公布了《草案》,并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

  据介绍,社会意见主要围绕两个方面,一种意见认为群租问题带来的扰民、治安、消防、安全隐患等问题十分突出,引发各种社会矛盾,因此应明确禁止群租;另一种意见认为,群租问题的产生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主要是由于市场存在着低价租赁住房的需求,这部分承租者以外地流动人员和低收入人群为主,完全禁止不妥,而应加强管理和规范。许多市民指出,目前人均10平方米的规定对于较大户型的住宅出租而言仍显过低,以此标准,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群租,仍可居住10人以上,群租问题带来的扰民、治安、消防、安全隐患等问题仍然十分严重,应当适当提高人均租住面积。同时,许多意见还指出,群租问题的限制条件不应仅局限于人均租住面积,还应对成套住宅租住人员的总数加以限制,比如可以考虑相应的建筑设计标准、突发情况的处理、卧室数量等因素。部分市民建议,应提高群租房房主物业费和公共设备维护费的缴纳标准。

  在意见中有部分市民反映,产生群租问题的重要原因是不规范的转租活动,特别是中介机构的非法转租谋取利益最大化,应加强对转租行为的规范管理。针对由于群租问题造成相邻业主权益受损的问题,部分市民建议,群租、打隔断等需征得相邻业主签字同意方可出租。

  而针对厨房、阳台、卫生间不得出租住人的限定条件,部分意见和建议提出,当前起居室打隔断群租的现象较为严重,安全隐患突出,应明确规定起居室也不得隔断用于租住人员。RJ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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