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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民航局网站报道,为适应国内航空运输市场发展,深化民航国内航空运输价格改革,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民航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通知,明确民航国内航线头等舱、公务舱票价实行市场调节价。
《通知》规定,自2010年6月1日起,民航国内航线头等舱、公务舱票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各运输航空公司须将价格种类、水平及适用条件(含头等舱和公务舱座位数量、与经济舱的差异以及相匹配的设施设备和服务标准等),提前30日报民航局和国家发改委备案后,向社会公布执行。(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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