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锐通讯员王博刘卫红)为逃避债务,将其经营的船舶注销,变更登记为另一船名,与法官玩起“躲猫猫”。武汉海事法院法官追踪l年8个月,将该轮扣押,使案件顺利执行。
昨日,武汉海事法院收到申请执行人河北省黄骅运通海运有限公司寄来的锦旗。
2008年5月30日,黄骅运通海运有限公司诉李某等4人船舶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武汉海事法院依法判决李某等4人向海运公司偿还租船押金54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4被告拒不履行,海运公司于同年8月20日向武汉海事法院申请强制执行。4名被执行人与法院玩起“躲猫猫”,邮寄的执行文书均被退回,并将其名下船舶“中旭”轮注销。
执行法官多次到南京、扬州等地查找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线索,得知“中旭”轮被租给南京一海运公司并已更名为“海福l5”轮。因该船一直将卫星定位系统关闭,法官与被执行人展开追踪“暗战”。
今年4月24日,执行法官得知“海福l5”轮在海南省海口市马村港3号锚地出现,当即前往海口。深夜l2时,法官被告知须有海口海事局的法律文书,马村海事处才能协助法官停止对该轮签证。
执行法官立即赶回海口,次日凌晨3时再赶到马村港。不料“海福l5”轮已离开马村港锚地,并关闭定位仪。经一天一夜搜索,“海福l5”轮出现在海口市秀英港l3号码头,执行法官迅速联系当地警方,扣押该轮。
在执行法官主持下,黄骅运通海运有限公司与李某等达成和解协议,使这一原本执行无望的案件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