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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着海外务工旗号歪公司骗了上百人

  本报讯(钟成 白晟 记者 蒋麟)昨日,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胡汉等人诈骗农民工、中介机构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以海外务工为幌子骗取上百位农民工钱财的胡汉被判无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下半年,被告人胡汉未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未经商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许可的情况下,虚构仁寿县富民人力资源公司,并以该公司名义,在仁寿县电视台等媒体上发布广告,谎称该公司长期招收到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从事建筑、种菜等方面的合法劳务工人。2007年11月至2008年9月,胡汉以该公司的名义与前来要求务工的人员和中介机构签订劳务合同,单独或者伙同被告人王秀梅、黄景清骗取受害人现金261.6万元,涉及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青神县籍农民工10人,江西籍农民工110余人。其中,胡汉伙同王秀梅骗取受害人122万元、伙同黄景清骗取受害人80万元,并将骗来的钱财用于买车、购房和赌博等。

  法院认为,胡汉、王秀梅、黄景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以虚构单位签订合同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法院依法作出以下判决:以犯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胡汉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犯合同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黄景清、王秀梅有期徒刑十二年、六年,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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