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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为切实做好2010年防汛抗旱工作,保障防洪和用水安全,国家防总、监察部联合对全国大江大河、大型及防洪重点中型水库、主要蓄滞洪区、重点防洪城市防汛行政责任人和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进行了通报,公布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共计1898人(次)。各地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也先后公布了各类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
国家防总、监察部强调,对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等造成严重损失的,按照《防洪法》、《抗旱条例》、《行政监察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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