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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类人群都可申请我市的公租房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2日05:21  重庆时报

  市国土房管局称,近日某媒体报道“申请标准收入低于460元”的消息有误

  本报讯(记者 陈颖)近日,有媒体报道我市公共租赁房申请标准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460元,人均住房面积小于10平方米”,这一信息有误。昨日,市国土房管局发布消息,称公租房申请草案已制定完毕,并已报市政府法制办论证中,尚未正式出台。

  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孙力介绍,申请公租房人群范围已经确定,包括: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年满18周岁,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的新就业大中专及职校学生;进城务工人员;区县以上政府引进的专业人才;外地来渝工作人员(含外籍人士)。只要在本市无住房、有稳定就业岗位和收入来源均可申请,不受户籍限制。

  尽管具体细则还未出台,但据了解,对于申请公租房的收入标准,将会远大于之前有媒体报道的460元/月。

  孙力提醒市民,不要将公租房申请标准与廉租房混淆:现在我市廉租房申请标准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450元/月,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13平米。“市民如有疑问,可致电公租房63651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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