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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场所须报商品目录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2日05:59  哈尔滨日报

  哈尔滨新闻网讯(记者 刘述波 穆巍)市工商局昨天发布公告,要求全市各手机经营场所上报所经营产品目录,公开承诺不销售“吃费”手机。如手机存在“吃费”问题,必须按手机价值两倍赔偿消费者。

  市工商局要求凡哈市手机经营企业,于5月30日前将公司所经营产品的目录上报登记备案。逾期不报者,视为违法,并将严肃查处。从5月25日起,全市各手机卖场、商场、市场、专柜务必在经营场所明显处悬挂张贴公开承诺:“本店无问题手机,如销售问题手机双倍赔偿”,同时必须在销售发票背面加盖内容为“此手机如存在内置收费菜单等问题,按手机价值两倍赔偿”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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