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甘当同学“双腿”
本报5月17日报道,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女大学生杨静,甘当患有小儿麻痹症的女同学赵文的“双腿”,她每天背着她上楼下楼,还推着她去公园散步。
在动物界,健全的动物往往会排斥残疾同类,以保持种群的强盛繁衍。在人类社会,这种排斥现象也会时有发生。残疾人群体,甚至会被主流社会排斥在外,日益成为孤独无援的群体。这就成为社会冷漠的源头之一。
杨静没有排斥赵文,而是关心她,帮助她,温暖她,进而温暖了整个社会。所以,无论杨静动机如何,我们都有理由为她的举动叫好!
胎儿缺右手是谁之过
本报5月16日报道,青岛一位母亲临产才得知,自己腹中胎儿缺右手。而在此之前,她做了4次孕检,都没有发现这个意外情况。他们认为,医院的漏检,侵犯了作为父母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上升到法律层面,2008年新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规定,国家要有计划地开展残疾预防工作,建立健全出生缺陷预防和早期发现、早期治疗机制。新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同时明确,要优先开展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和康复。
这对不幸的父母想向胶州市人民医院讨说法,通过索取赔偿,为孩子的早期治疗筹集费用。可是,谁都知道,鉴定、申诉之路并不是那么好走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对于这对父母来说,“抢救性治疗和康复”,是不是一种奢望?
丢了手指又丢赔偿款
本报5月13日报道,费县青年小杨在一家具厂打工时,左手小指被锯断,当地卫生院因为建议把断指保存在装有冰块的玻璃瓶中,导致断指神经冻坏无法接上。卫生院承担责任赔偿小杨1万元损失。但是这一万元,却被家具厂老板从卫生院拿走了,留下一句话“等有钱了一定赔给他”。
这位老板,人家给你打工丢了手指成了残疾人,你不包赔人家的损失不说,还贪了人家的赔偿款,而且以无赖口吻说没钱,你这跟盗窃、抢夺有什么区别?人家丢了手指,你却丢了良心!你的良心还不值1万元?
良心缺失了,希望法律能为小杨撑腰。临沂一位律师说,小杨可以通过工伤认定和医疗事故认定,分别起诉家具厂老板和医院。照此说来,这位无良老板的贪心之举,引发了多么折腾人、多么浪费司法资源的一件事啊!
执笔:刘国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