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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审批工作中的拖沓扯皮 重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10日内办结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2日08:11  云南网

  我省将实施审批核准并联并行等3项制度

  重大项目审批不再“来回跑”

  昨日,省发展和改革委负责人在省政府法治政府四项制度视频培训会上介绍,我省今年将在省、州(市)及省财政直管县实施重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并联并行、限时办结、审批通报三项制度,从制度上杜绝审批工作中的拖沓扯皮问题,改善对重大投资项目的服务。

  据了解,现行投资体制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影响和妨碍了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其中最为突出的问题是,项目有关专题的审批互为前置,互相等待,形成“死循环”。“企业跑项目,苦在一个‘跑’字。”该负责人说,由于重大项目一般都涉及多个部门,且各部门之间的审批事项存在互为前置的关系,企业不得不在各部门之间“来回跑”,投资项目核准或审批效率不高,客观上增加了企业的时间成本和投资风险。“有的项目办理各项核准或审批手续就需要一年多甚至几年时间,等各项手续齐备再动工,已经错过市场机会。部分企业只能边报批、边施工。”

  重大投资项目并联并行审批核准办法,是指对各审批阶段内的审批事项各相关部门实行同时收件、限时办结。以某项重大工程为例,当项目法人向省发展和改革委提交申请后,省发展和改革委将牵头组织会议,所有涉及项目审批所需支撑性专题的办理单位都参加会议,各办理单位要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咨询、评估、专家审查、出具批复文件等工作。在第二次会议上,各相关办理单位要答复上一次任务办理结果,并领取下一次任务,以此类推。

  限时办结制度还明确规定了各类重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工作的办结时限,如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项目核准申请报告的审批核准要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农用地征收和转用的审批,属于省政府审批权限范围内的,要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上报省政府审批等。省重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限时办结还实行问责制度和通报制度,实施动态监督,对落实中出现的问题进行问责,并及时向社会通报监督检查情况。(记者 谢炜)(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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