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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清明、五一查万辆公车 6干部公车私用被问责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2日08:52  云南网

  3月23日至5月4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派出94个查访组,对全市所辖993个单位(乡镇)及各地主要公墓、公路沿线、交通要口对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共查访车辆10143辆,确认公车私用3起。按照《昆明市严禁公车私用私驾实施细则(试行)》和《昆明市领导干部问责办法》,纪检监察部门分别对3名公车私用人作出停职检查的问责;对3名公车管理责任人给予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的问责;责成3家责任单位进行了整改。向社会公布的16部监督举报电话均没有收到群众举报。

  2010年3月22日,市纪委监察局下发了《关于重申严禁使用公车扫墓丧葬和度假旅游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把加强公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私驾作为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继续推进“行政效能提升年”和“干部作风改进年”及“效能昆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昆明市严禁公车私用私驾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精神,严禁将单位公车或下属(所辖)部门单位的公车用于扫墓、丧葬、旅游、度假休闲等私人活动。对全市公车明察暗访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市纪委、监察局通过报刊向社会公布了2部监督举报电话。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也都按要求设立并向社会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媒体等社会各界的监督。

  近年来,在不断健全完善公车管理制度的同时,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强化监督检查作为提高制度执行力的重要保障,坚持节假日、双休日对各地各部门公车封存,公车私用私驾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检查,已形成制度化、常态化,通过各种形式的监督检查,架起了贯彻落实制度的“高压线”,确保了制度的严肃性和强制性,有力地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受到群众好评。(黄志红)(昆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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