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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山木被批准逮捕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2日09:35  深圳晚报

  昨天,沸沸扬扬的山木强奸门事件又有了新进展,罗湖区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宋山木。

  罗湖检察院昨天下午向关注这一事件的媒体简单通报了该事件的进展情况,称“2010年5月19日,深圳市罗湖区公安分局以涉嫌强奸罪向我院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宋山木。经审查,我院于5月21日依法作出决定,以涉嫌强奸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宋山木。目前,此案已移送公安机关继续侦查。”但因案件仍在侦查当中,罗湖检察院并未向外公布关于案件的任何细节。

  山木强奸门事件的经过成了社会关注的一个话题。5月4日,22岁女大学生,曾在山木公司工作的黄金艾伦向深圳警方报案称,5月3日晚,她被山木集团总裁宋山木带到罗湖区松泉公寓,遭受威胁并被拍下裸照,身处月经期仍被强奸。后媒体将女事主以罗云为化名对此事进行了报道。5月11日晚,山木集团的法律顾问杨林联系媒体称,事实并非强奸,但“情况复杂”,并暗指两人关系很好。5月13日凌晨,宋山木被警方以涉嫌强奸罪刑事拘留。有媒体在此期间称,宋山木向警方交代时声称有娶罗云为妻的打算,但事主罗云对这样的说法极不认可。5月20日,宋山木案件被移送至检察机关。昨日,罗湖区检察院正式批准逮捕了宋山木。

  昨日记者就此事咨询了相关法律人士,他们称,宋山木被批捕并不代表强奸罪定性,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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