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哈尔滨5月22日消息(记者 杨沼畔)黑龙江省财政厅日前下发通知,明确2010年购买省产汽车下乡产品补贴标准和补贴范围,汽车下乡政策继续实施一年,至2010年12月31日。
据了解,黑龙江省政府已批准,地产汽车提高5%补贴标准政策继续执行一年,至2010年12月31日。提高补贴标准部分的补贴资金由黑龙江省和哈尔滨市各承担一半,补贴资金由省里先行垫付。
截止今年4月末,黑龙江省已累计销售家电下乡产品126.2万台,销售金额23.5亿元,补贴家电下乡产品108.4万台,兑付补贴资金2.61亿元。剔出非农补贴用户11万台后,家电下乡兑付率达到94%。自2009年3月1日至2010年4月30日,全省已累计销售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15.01万台,其中补贴地产汽车下乡产品数量27156台,兑付补贴资金454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