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5月19日与各省、区、直辖市签订2010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2010年全国共将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580万套,改造农村危房120万户,均比去年有较大幅度增长。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将适时对各地落实责任书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年底将组织验收。(5月20日《人民日报》)
住建部与各省、市、区政府签订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传递出保护民众居住权利、维护民众住房尊严的民生思路,值得期待。如果地方政府不折不扣完成保障房建设任务,不仅能解决部分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问题,也有助于房价的理性回归。
但是,如果配套问责机制不能同步跟进,仅有一纸住房保障责任书,今年的保障房建设蓝图可能又是墙上画饼。有媒体披露的事实为证,去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的《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显示,在中央预算安排的重大公共投资项目中,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缓慢,截至去年8月底仅完成投资394.9亿元,完成率为23.6%。去年的保障房建设完成情况如此糟糕,今年保障房建设计划又有大幅增长,如果没有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监督措施,今年会不会重走去年的老路?
从经济的角度讲,虽说我国住房消费已经进入了市场化时代,而保障房建设需要政府减免税费,降低地价让利。但从构建和谐社会的层面看,作为百姓重要生活资料的住房产品,不仅仅是一种商品,它实际上还带有准公共产品的性质,让百姓“居者有其屋”,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给百姓提供廉租房、限价房、经适房等保障房源,进行棚户区改造,是政府应有的责任担当。地方政府没有理由回避保障房的供给责任。
如何让地方政府完成今年的保障房建设任务?首先,地方政府必须担当应有责任。足额安排保障房建设资金,做好保障房征地、拆迁前期工作,让保障房建设提速。另一方面,住建部等中央部委要及时介入干预。督促地方政府把相关政策措施与承诺落实到位,对热衷房地产财政,保障房建设缓慢的地方政府划定界桩,明确罚则。同时,多从民生角度审视官员政绩,纠正唯GDP马首是瞻的短视政绩观,通过科学政绩评价的力量,促使地方政府把工作热情转移到保障房建设等民生项目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