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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纱照套餐不含化妆费、礼服费?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2日11:47  燕赵晚报

  本报讯(记者 王彬通 讯员 裴文博)明明已经交足了婚纱照套餐费用,拍摄中却被告知还要加收化妆费、礼服费、底片费。近日,邯郸涉县一对准新人在当地一家影楼拍婚纱照时,陷入了商家设下的消费圈套。事后,经当地工商部门调解,影楼退回了多收的费用。

  据王先生介绍,5月初,他和未婚妻在县城一家婚纱影楼预订了一套968元的婚纱照套餐,并按照双方约定交纳了全款。可拍照的当天,影楼却称968元只是拍摄费用,还需要另交20元礼服费及180元的化妆费。

  “结婚本是件高兴的事情,怎么能为拍婚纱照讨价还价呢?”在服务人员的劝说下,王先生当即又支付了200元钱。令王先生没想到的是,取照片时,服务人员又要求他支付底片费。理由是摄影师为了取得最佳效果,往往要为客户进行多次拍摄,其间自然要付出额外劳动,所以按照“行业规则“,如果顾客想取走底片,必须另外支付底片费。

  对于影楼的解释,王先生感到实在无法接受。他认为自己拍照前已按双方约定的标准支付了全部费用,且影楼当时并没有告知需要另收的费用与标准,所以加收底片费应属于违约行为。

  5月20日,王先生将影楼投诉到涉县太行工商分局。工商人员经过调查,认为影楼在没有预先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另行收取其他费用,已经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影楼所称“摄影师付出额外劳动”的说法不能成立,摄影师为保证质量拍摄多余镜头,属于商家为消费者提供的一种必要服务,底片应免费提供给顾客。

  在工商部门的调解及监督下,影楼承诺立即整改,退还化妆、礼服费200元,并无偿将所拍摄照片的全部资料刻录成光盘提供给王先生。工商人员提醒消费者,拍摄照片时要与影楼签订书面协议,商定好其中的具体细节与费用,以分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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