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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强二审 维持原判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2日14:08  新闻晚报

  □综合新华社、重庆晨报、信息时报、广州日报报道

  文强案二审宣判结束后,市民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门口燃放鞭炮。

  从2008年7月10日开始的重庆打黑风暴,昨日画上了一个句号。

  备受关注的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等人涉黑案昨日二审宣判,重庆市高级法院驳回文强、周晓亚、黄代强、赵利明、陈涛等5人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一审宣判后,文强等5人不服,向重庆市高级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认为,原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表面上看起来很平静

  二审宣判昨天10时开始。在文强走进庭审现场的那一刻,现场很安静。

  文强身穿1号浅黄色囚服,神情木然。刑事裁定书宣读了99分钟,文强始终抬着头,静静地听着。

  直至听到法官宣读到“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时,他依然平静。

  11点40分,终审判决宣读完,文强被两名法警搀扶着缓缓地走出法庭。在从被告席到法庭门口不到10米的那段路上,文强的脸稍微朝旁听席方向转了转,似乎在找寻他的亲人。

  “表面上看起来很平静,但他心里很无奈”,文强的二审辩护律师宣东说,他一直在观察文强的反应。

  市民拉横幅放鞭炮

  文强二审死刑判决刚一传出,重庆市高院大门外,围观的市民放起了鞭炮,还有市民拉起了 “判处文强死刑,法律万岁”的条幅。“这是正义的胜利!法律是公正的!”围观群众纷纷表示:“曾经还有点担心二审会改判,文强逃脱一死。”

  为何维持一审判决

  文强案二审宣判后,该案二审审判长张波就社会关注的维持对文强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问题进行释法。

  张波说,文强身为政法部门领导干部,大肆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211万余元,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严重损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廉洁性。

  他肩负打击查处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职责,却长期收受黑社会性质组织贿赂,不履行法定职责,还非法干预案件办理,社会危害性极大,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因此,文强所犯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张波说,以受贿罪判处文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量刑适当。

  何以被认定为黑帮“保护伞”

  审判长张波表示,文强、黄代强、赵利明、陈涛在重庆市公安局及下属各部门长期担任重要职务,负有查处违法犯罪活动的职责。

  “文强等人长期收受他人钱财,不依法履行职责,放纵王天伦、谢才萍、岳宁、王小军、马当等人从事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干预案件办理,阻挠办案人员依法查禁违法犯罪活动,为黑社会性质组织违法犯罪活动人员提供非法保护,包庇、纵容上述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充当了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构成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张波说。

  一男子电话恐吓法官被刑拘

  昨日中午,重庆市公安局通报称,日前破获一起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案,嫌犯周涛电话恐吓审判文强的法官被刑拘。

  通报称,5月14日14时,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接到一陌生男子来电,对方称如法院在二审中判文强死刑,将有人对案件审理法官实施报复。

  经初步查明,嫌犯周涛,男,1973年出生,重庆市江北区人。其匿名拨打法院电话,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于5月19日被刑拘,目前,此案正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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