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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粤港澳合作须坚持务实创新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2日15:01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广州5月22日电 实现《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和《粤港合作框架协议》提出的目标,广东要在关键性的项目上重点推动,力求突破,取得实实在在的进展;在落实的过程中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用创新来解决影响工作落实的问题。

  近日召开的广东省港澳工作会议强调,实现《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和《粤港合作框架协议》提出的目标,必须坚持务实创新,克服重经济领域合作、轻社会民生领域合作,重招商引资、轻制度机制建设经验的学习借鉴的倾向。务实,就是要抓具体,抓重点,真抓实干,在关键性的项目上重点推动,力求突破,取得实实在在的进展。创新,就是要在抓落实的过程中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用创新来解决影响工作落实的问题,在关键领域、重点区域上力求突破,重点要在金融、教育培训、医疗服务、基础设施、通关和便利往来、区域合作规划、制造业及科技创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合作机制等九个关键领域取得实质性进展。同时,还要认真加紧做好制订《粤澳合作框架协议》工作,力争上半年完成起草工作,并争取将有关内容纳入国家“十二五”规划。

  从国务院批准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把粤港澳合作上升为国家战略,到国务院批准实施《横琴总体发展规划》,再到经国务院同意,粤港签署《粤港合作框架协议》,短短一年多时间,粤港澳合作的战略地位大幅提升、发展目标日益明确,合作共识不断增强、互动联系更加紧密,特别是从更紧密合作到融合发展、再到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合作思路层层递进,合作内涵不断深化,在思想认识、发展定位、社会民心上有了新变化。粤港澳携手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实施CEPA和服务业先行先试政策取得实质性进展,重点合作项目及重点区域积极推进,社会民生领域合作取得新进展,合作机制不断完善。这些承前启后带来的新变化、新成果,为广东省全面深化粤港澳合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近年来,特别是《规划纲要》实施以来,广东在推动粤港澳合作的探索实践中形成的一些主要做法。一是服从大局,先行先试;二是认准方向,坚持不懈;三是平等协商,相互尊重;四是互利互惠,合作共赢;五是先易后难,逐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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